为赋新词强说愁

这是两个人的霹雳存文处:
A同学: 近期沉迷奉天逍遥

B同学: 墙头随时会换~

葡萄酒醉胭脂血,鸳鸯镜碎并蒂谢



暗森森的房间里,窗门紧闭。他在妆镜台前静静思索下一个角色。
这不是他第一次改变自己的面孔,也不知晓会不会是最后一次,他将带上新的面具,再一次隐藏于新的黑暗之中。
这是他熟悉的感受,在地狱的烈火焚烧之时唯有眼前的黑暗与远方的靡靡之声陪伴,陷他于一次次的期待与失望,一次次的重生与死亡。
他不后悔,也无从后悔,不需后悔,他的生命本就是一场地狱之途,那是他唯一的方向,唯一的目标,唯一的信仰。
唯独镜中的脸使他迷茫。
镜中的脸是他最为熟悉,且爱且期,也最不想回忆的面孔。他已经竭力避免,却在转换身份时不得不与那面孔相逢。
他将珠粉囫囵抹在脸上,直至没有人认得出镜中的形象。
好像还差了一点点颜色。要角色有鲜明的性格,给人印象深刻,必要有浓烈的色彩。他的新角色不会讨喜,但也不必讨嫌,只不过要让人记得。
妆镜台上正有一杯葡萄美酒,在盏灯微微的光下奄奄一息地红,黑暗几乎要吞没它的色彩,却终究留下了丝丝的转圜。
最后涂上的胭脂就是这种暗暗的色,与他的新形象十分符合,好像不甘心干涸的血,留下一分在折磨下有气无力的红,成为独一无二的颜色。
他似乎待得太久,属于曙晨的光一点点照进了房间。
即使关得紧紧的,窗的缝隙里还是流出一缕光,蔓延直至他的梳妆台上。葡萄酒杯沐浴于朝阳,再也不用悄悄地红,变成了庸俗普通而温暖的颜色。
那是多么温柔的颜色,普照大地的曙光对众生一视同仁,甚至不惜挤入阴测测的小房间,给予蛛网灰霾与冰冷的酒杯一点点的爱。
他却带上了面具,把窗关地更加严实起来。
永夜与永昼皆是注定不可被曙光照亮的。除非有朝一日,在他们终结的时刻。

虽然B同学没有明确同意,还是趁着她睡着了发一下。
缘起是“葡萄酒醉胭脂血”,我在曲里看到,当时特别喜欢,当时就想着,这三件东西颜色相同,可以互相指代对方,多妙啊。想着想着太激动了就发给她,没想到她竟然对了那么好的一句,还写了文,真的对的很棒啊。

所以就继续很激动地帮她补完了全词,因为平仄的关系把并蒂改掉了,唯一的遗憾是我的胭脂血还是平仄不对的。

踏莎行
梦里轻云,昔时白雪,当年形影心音怯。 歌吹声尽不需悲,残章断句无人解。

破晓天光,无神永夜,晨昏曙色相思戒。葡萄酒醉胭脂血,鸳鸯镜碎双生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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